 |
精彩导读 |
|
|
 |
栏目推荐 |
|
|
|
| 2008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
|
| [2008-04-15][点击数:] |
作者:海曙区民政局 |
|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我区新型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招聘对象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社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1968年4月17日-1980年4月17日出生。 有意报考者,于2008年4月18日至4月19日(上午8:30—11:15,下午1:30—5:15),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持集体户口薄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者请务必事先查阅详细的招聘简章内容,可在海曙人事局网 (www.nbhsrs.gov.cn)、海曙民政网(www.hsmz.gov.cn)上查询。 咨询电话:87258770、87258825
附: 招聘简章内容 http://www.nbhsrs.gov.cn/newsInfo.aspx?ID=85018
|
| |
 |
相关新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