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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东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2008-06-27][点击数:] 作者:

  根据江东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条件及单位(职位)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招考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及现场缴费确认方式,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7日0时--7月11日24时。  网址:http://www.dfhero.com/ks/(江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江东区人事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人员可更改报考单位、职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7月13日--7月14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江东区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宁波市彩虹北路58号)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张1寸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所报职位需具备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同时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缴纳考试费用(40元/科)。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17日--7月18日。  已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江东区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宁波市彩虹北路58号)领取准考证。

  四、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本次招考同时在宁波晚报和东方英才网(www.dfhero.com)上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考职位、条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2、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江东区人事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江东区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宁波市彩虹北路58号)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3、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如果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取消或酌情减少该职位招考指标。区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区审计局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职位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其余职位测试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的职位计算两科成绩的平均值),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江东区人事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5、面试。由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面试评委组,统一面试标准,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招收指标数1:3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5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在东方英才网(www.dfhero.com)上公布。  6、体检。面试6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由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办法参照《宁波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8、录用。根据管理权限,按照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区人事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录用人员待遇及试用期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回原单位或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在办理考试录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如有疑问,请查询87740731和东方英才网(www.dfhero.com)。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87707721。  2、报考人员必须在7月7日--7月11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现场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则取消或酌情减少该职位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东方英才网上予以公布。  5、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7740856。

                              宁波市江东区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 2008年宁波市江东区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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