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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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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2][点击数:] |
作者:江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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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是隶属于江北区人口计生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意识,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具有敬业奉献的精神; 2、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4、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5、MBA、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6、知识面广泛,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9月20日高洽会现场(国际会展中心6010摊位)报名或9月23日(上午8:30—下午5:00)到江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新马路61号)报名。 2、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符合本《简章》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招聘。 (二)笔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原则上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超过12人,直接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12人,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的8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公告。 (四)附加分 在国家、省、市级媒体或期刊上,以前2位作者身份每发表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理论类或调研类文章(报名时,请随带相关文章),分别加3分、2分、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五)体检 面试成绩加附加分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无异议的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六)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综合考虑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668852 87668853。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机构:江北区纪委,87668154。
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江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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