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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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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0][点击数:] |
作者: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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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良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不含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4、具有宁波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8年11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35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78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在招聘职位中规定“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11月30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农村、城市社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工作及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累计2年及以上的人员; 7、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依法行政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8、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职位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统一按职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9日、30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3楼)。 3、报名所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报考者需当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5、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5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指标。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计算机专业测试 报考海曙区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计算机管理职位、海曙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计算机数据网络管理职位的报考者于12月2日参加计算机专业测试。检察保障中心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实际操作能力,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编程等实际操作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合格的报考者进入笔试。 (三)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12月4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到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2月17日起可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网(www.nbhs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办法采取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招聘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不合格的按顺序递补。如果入围考核最低分数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较高者入围考核。考核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87192516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2008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附件二:海曙区公开招聘事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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