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全日制)工作满一年之后,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需提供材料: 1、填写《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由我公司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签署考核鉴定的意见和申报人的工作经历状况应与申报人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致。(见习期时间计算:毕业生凭报到证到我公司报到工作之日起计算)。 2、人事档案已到我公司。
特别提醒: 人事档案转入我公司前已符合办理转正定级条件(即毕业工作满一年后才将档案转入我公司的)而原档案管理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历届毕业生,应到原档案管理单位补办相关转正定级手续。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9:00-5:00;(午间不间断服务) 办理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A405 咨询电话:87157126 87131273(兼传真)
&nbs
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