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即日起对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如下。
一、对象
组织关系接转对象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在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代理的中共党员。
二、组织关系接转
(一)大市内组织关系接转
1、组织关系转入
(1)请原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先把党员“党内信息管理信息”网上信息发送到宁波市人才开发
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
(2)由原单位党组织发送信息后再向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办公室(地址:柳汀街
557号人事大厅,电话:87140573)电话查询网上信息是否已到,然后持书面组织关系介绍信办
理转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直接开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
2、组织关系转出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转出申请(需注明转往党委全称)各一份,到市人才开发服
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办公室办理;如本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委托
书,由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相关材料办理。
(二)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
1、组织关系转入
(1)所持介绍信应开至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凭书面介绍信到宁波市81890党员服务咨询中心(地址:中山西路298号一楼,电话:
87267120),将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
(3)本人持已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办公室报到。
2、组织关系转出
同大市内组织关系转出。
中共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