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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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IT人才政策荟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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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T人才驿站政策: 海外留学归国、“211工程”院校或36所示范性软件学院的本科以上的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在宁波未找到工作前,入住 “IT人才驿站”,给予每一位入住毕业生每月不超过500元标准的补助,其中200元用于提供免费住宿,300元发给入住者用于生活补助。二、高级IT人才所得税补助政策: 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软件企业聘请的高级软件人才,连续任职1年以上,且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者,按其上年度已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三、IT人才培训政策: 市信息产业局制定IT人才培训计划,由政府出资,通过政府委托或服务采购方式选择培训单位,对我市在职软件人员进行软件技术的继续教育。同时,鼓励IT人员参加社会培训,对经过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过考试取得相应证书,并在宁波软件企业就业或从事软件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培训费用30%的补贴,每人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万元。 四、IT实训基地补助政策: 对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其经确认的培训项目,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50%补助,每个基地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经认定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实训基地,其培训的从事软件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了软件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本地软件服务外包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补助,每个基地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两年期内,与其他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不再给予企业培训补助。五、信息服务业创业政策: 在宁波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经营服务资格的创业期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周年),或者是开拓了信息服务领域内创新型业务的非创业期企业,可入住宁波市信息服务业孵化平台。孵化平台是政府以服务采购形式,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统一向电信运营商购买电信IDC服务,建立起虚拟式的孵化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全市信息服务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电信IDC服务。对入驻企业的孵化优惠,主要是根据其服务规模和所开展业务对孵化服务的实际需求和依赖程度确定。年度优惠额按协议确定的服务项目及其单价分类计算总和确定。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资助,不超过20万元。孵化周期原则为2周年,同一单位不得重复入驻。 其他人才政策如就业落户等请访问宁波市人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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